经济

北宁省批准批准位于谅江县灰镇东部新城区的社会住房小区项目投资主张

31/10/2025 09:48 View Count: 166

(BNP)- 北宁省人民委员会刚刚颁布第359/QĐ-UBND号决定,批准位于谅江县灰镇东部新城区〔现为北宁省谅江乡〕的保障性住房小区项目的投资主张,并同时指定该项目的项目业主。

 

示意图

根据该《决定》,项目预计总投资近1.2万亿越南盾;用地规模约1.2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12,464平方米;建设321层的保障性住房楼,合计面积约4,63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2,984平方米。各栋楼内的功能空间包括:停车空间(设置于第3层、第4层);商业服务经营空间(不超过本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0%,设置于第12521层);住宅公寓单元;以及为整栋楼服务的社区活动空间、公共空间与共用技术用房

此外,在 CT2 地块范围内建设配套工程及室外技术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技术用房、车库、道路交通系统、园林景观、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给水系统、雨水排水系统、污水排水系统、消防等。

项目将提供约 720 套保障性住房公寓用于居住,可满足约 1,480 人的居住需求;另有约 10,444 平方米建筑面积用于商业服务经营。

项目业主为雄明班梅股份公司,地址:北宁省云河坊中山—宁山工业集群HC号地块。项目经营期限为自有权机关作出土地划拨、土地出租决定之日起50年(土地划拨、土地出租期限依《土地法》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进度为自批准投资主张并同时指定项目业主之日起39个月。